| 一、赛事名称
2008年温州市“乡情杯”业余网球(双打)公开赛
二、主办单位
世界温州人联谊总会
三、承办、协办单位
温州市网球协会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四、赞助人
旅法华侨 中法文化交流协会副会长 陈慧女士
五、比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2008年11月8-9日,遇雨顺延。
比赛地点:浙江工贸学院网球中心
六、比赛项目
1、设男女双打,其中男子比赛设青年组、中青组、常青组3个年龄组,女子比赛设青年组、常青组2个年龄组
2、运动员不得重复报名参加同一项目比赛。
七、参赛资格
1、青年组、中青组、常青组参赛运动员年龄分别为:
男子:
青年组:18—35岁,1990年12月31日以前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青组:36—50岁,1972年12月31日以前至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常青组:51岁以后,195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女子:
青年组:18—40岁,1990年12月31日以前至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常青组:41岁以后,196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各项目比赛均不得跨年龄组参赛。
2、参赛运动员须为温州地区常住户籍或服务工作于温州地区的公民。
3、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业余网球爱好者,退役或在职专业网球运动员谢绝参赛。
4、参赛运动员资格不符,舞弊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参赛运动员个人自行承担。
5、运动员必须经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比赛。否则比赛出现身体健康问题,大会概不负责。
6、温州市网球协会有权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做出最终决定。
八、报名办法及日期
1、报名日期
运动员报名于10月27日截止。(10月28日晚上7:30在市网球协会办公室抽签)
2、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浙江工贸学院网球中心 电话:28890700
(2)、 运动员报名参赛应填写报名表,并交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证明一张,无证件出示者一律不予报名。
3、报名费
每对参赛选手向比赛承办单位交纳报名费50元(提供中餐)。报名费在报名时一次交齐,一经抽签概不退还。
九、比赛办法
1、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2、比赛赛制视具体报名人数决定,采用一盘平局决胜制,运动员遇有连场,可休息最多不超过30分钟。
3、循环赛的名次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如2人(对)相同,则按相互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3人(对)或3人(对)以上相同,则按净剩局、分多少决定。如仍相同,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十、抽签
比赛根据以往温州市网球比赛(包括上级比赛)成绩设立种子。种子的设立办法由裁判长在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人数提出建议报组委会批准;种子的分布按照中国网球协会竞赛规则规定执行。
十一、积分排名
1、温州网球协会建立业余运动员积分排名系统,每站比赛结束后更新积分排名,并在赛事网站www.wztennis.com(温州网球网)公布。
2、比赛积分:
比赛赛参赛选手每胜一轮获得积分5分,前16名另获得积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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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
亚军 |
3—4名 |
5—8名 |
9—16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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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打 |
100 |
70 |
50 |
3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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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打 |
50 |
40 |
30 |
20 |
10 |
十二、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男子各组别前4名选手获得名次证书、奖金,女子各组别前4名获得名次证书、奖金。
十三、比赛用球
1、比赛使用“天龙1#”网球。
2、每场比赛使用2只新球。
十四、服装要求
1、凡参赛运动员应穿着符合网球比赛要求的服装和鞋上场比赛。
2、双打比赛原则上搭档运动员服装统一(色彩相仿)。
十五、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1、仲裁、裁判长由温州市网球协会指派,裁判员从全市选派。
2、裁判员应具有一定业务水平,公平、公正,能胜任裁判工作。
3、仲裁和裁判长有权检查参赛运动员的有效证件。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竞赛规程由温州市网球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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